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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痛苦叫税负

金融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2/4/9 10:26:00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人才网

  虽说人生是个未知数,但有两样事却是确定的:一是死亡,二是缴税。就悲欢而论,二者有相似之处:死亡带来别离尘世的痛楚,而对笃信天国的信众来说,却未尝不是永生欢乐的开始;税收固然带来钱财减少的苦痛,但对于相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纳税人来说,它也许会带来无上的荣光。  由于财政预算制度的不透明,政府收完税后究竟是怎么花的还很难为民众所了解。考虑到这一事实,光荣的纳税人多少会觉得不是滋味儿。不过,眼瞅着道路越拓越宽,火车越跑越快,公园越修越多,学校越建越好,缴完税后却无权知晓它们往哪里去的复杂情绪多少会稍稍平息。
  这些年来,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在奔跑,比它跑得还快的,是每年动辄增长20%左右的税收收入。不过,由于底子较薄,基数较低,即便税收的增速如此之快,目前税收占GDP的比重也不过19%左右,这一水平在中等低收入国家中不算突出,更不及那些比重多在40%以上的发达国家。单就这一点来说,把我国民众的税负痛苦指数列为全球第二,多少有夸大、炒作之嫌。
  去年,围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严格上应称为免征额)和课税级次的改革,国人曾经有过热烈的讨论。当起征点定格在3500元的时候,许多人颇感身上的负担减轻了。殊不知,现行的税制其实是一种“拔鹅毛时鹅的叫声小”的税制,其特点是50%以上的税收收入集中在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3个间接税种上,这些税悄然隐藏于我们所购买的各类商品和服务上。由于在零售环节商品价格和税收混为一体,因此很少有人能感知到它们的真实存在。只是在你出国购物,发现像皮包、香水、西服乃至电脑等这些多在中国制造的物品居然要比国内还要便宜许多时,你才会隐隐感到也许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考虑到像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不过6%,因此即便个税的起征点有大幅提高,也无法遏制去年税收收入增长高达22.6%的事实。从这一角度看,若要实质性地减轻税收负担所带来的痛苦,降低间接税种的税率也许是未来税制改革的努力方向之一。
  不过,税负痛苦的程度如何事实上是比出来的。就税收占GDP的比重来说,国人的税负还谈不上高,痛苦自然也说不上深。因此,税制改革由目前以间接税为主体转向以直接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应当降低税收在GDP中的占比,恰恰相反,从国际比较的视角看,该比重仍有提高的空间。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断不可轻言,民众的税负不重,痛苦不深。究其根本,税负轻重之争的关键并不在于政府采用课税的方式从老百姓手上拿走多少钱,而在于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和非税收手段拿走了多少钱。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关于财政负担或者说广义税负的问题。的确,从名正言顺的税收来说,民众的税负并不重,但若加上徘徊于税收周围的各类非税收入,则广义税负的确是过高的。
  在非税收入部分,除了要加上官方披露的非税收入外,还要加上分量沉重的两块: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二是土地转让收入。2011年,官方计入的非税收入为1.40万亿元,社保缴费收入为2.37万亿元,土地转让收入为3.32万亿元,加上8.97万亿元的税收收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收入大约为16.06万亿元。据此,政府收入或者说广义税收占GDP的比重达到34.05%。这一比重已经达到或超过一些中等高收入国家(如韩国等)的水平。
  这意味着,单就可以直接计算的财税收入而言,民众所承受的广义税负已经超前于当前的经济水平。若考虑到尚有不少游离于财政预算之外的政府收费项目,以及考虑到政府支出的不透明,居高不下的“三公”支出,社保基金项目让人担忧的资金不足,低水平的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的垄断高价等,我们不禁感慨,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即便够不上全球第二,恐怕也相差不远了。两会关于减税的呼声水涨船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实施结构性减税”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财政部发布的新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接近9万亿元,达到89720亿元,同比增长22.6%。与此同时,财政收入首超10万亿元,达103740亿元,增长24.8%。两项指标远远高于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去年GDP增速为9.2%。
  这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公众的“税收痛苦”加重,幸福感打折;二是本身困境重重的中小企业又雪上加霜。因此,减税不仅有利于民生,更有利于发展大局。
  现在各界将苗头对准了间接税。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珠三角企业调研后指出,当地企业的税负普遍反映是50%。除了所得税就拿走25%了,其余如教育税、城建税、价格调节基金等杂税就有二三十种,费有18大类,60多项。
  为了维持企业正常运营,这些间接税和行政收费自然会变相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馒头等生活基本资料都含有苛捐杂税。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也直言:现在已经不只是高档消费品国外比国内便宜,耐克鞋这些大众消费品也是如此,“我们的联想电脑在国内没有办法卖得不贵,有17%的增值税必须加到价格里面,但产品毛利率只有15%”。他追问:中国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1/10,为何却要多花费20%-50%的价格才能买到同款产品?
  即使减税已成社会共识,且具备了相应的国家财力,但要顺利实施,尚需深层制度变革配套。
  首先,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财税部门并不能独立完成减税任务。结构性减税意味着“两高一资”的行业就不能减,战略新兴产业就该实施减税,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应该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但要执行到位,就必须由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等职能部门全力配合,麻烦的是长期以来操作上属于先收再返,往往变相演化成“跑部前进”局面,为变相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终吃亏的还是权势小、路子少的中小民企。
  但真正制约减税的不是具体操作方案。
  众所周知,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地方分灶吃饭,在国富民穷之外,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国富地穷。广东地税局局长王南健代表说:“100元的GDP,中央就拿走了55元。”为了完成不停加码的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只能搞土地财政,甚至是增加收费项目,甚至是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财税增幅指标,“这是逼着地方干坏事”。
  一个佐证是:现在基层乡镇政权债务沉重,总额在14万亿元左右。而这些负担往往通过“三乱”等方式转嫁到企业和公众头上。
  更严重的问题却在于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披露的现实:“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刘锡荣说,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100万人。刘锡荣说:“现在有些地方乱设机构,乱定级别;领导职数和公务员人数超标。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每个秘书长都要给房子,配汽车,这些支出终都是老百姓买单。”
  其实,这个数据保守了:据《中国2009年人权事业进展》一书中说,截至2009年,中国共有290万少数民族干部,占公务员总数的7.4%,由此算出,中国公务员应该有3918万人左右。如果加上变相吃皇粮的事业单位职工、央企高管、政府编外人员,这个数据将更加惊人。这揭示了税费沉重的一个主要诱因:官员太多了,百姓养不起了。
  刘锡荣开出的药方是尽快出台“编制法”,将各部门各地区设官用人的规模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此外,中国干部尽管取消了福利终身制,却一直沿袭福利待遇终身制,形成只进不出的沉重供养负担,与国外总统下台立即需要自谋生路形成巨大反差。
  当然根本的举措还是尽快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尽快进行行政体制变革,按照服务性政府的要求转变职能,全面依法行政,从与民争利转向为民谋利。
  记得上次政府全面机构改革已经是1998年的事了,时任总理朱镕基说:哪怕前面有地雷阵,有万丈深渊,也要勇往直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因此,中国减税不仅仅是经济政策的全面调整,更有赖于行政管理制度的深层变革。 任何改革都需要激励机制起作用,否则无法推进,更何况难度很高的政府改革。激励有“正激励”和“负激励”。对政府改革,“正激励”十分重要,却也需要“负激励”以相辅相成。我认为,减税,并藉此管住政府的“钱袋子”,能够形成对政府改革的“负激励”——“钱袋子”的大小决定政府职能的有限性;“钱袋子”的结构决定政府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更大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破解发展难题。”政府改革,是重点改革领域之一;在讲到“加快推进政府改革”这个只有300多字的段落时,温总理被掌声打断两次,可见代表委员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百姓对此的热切期待。
  任何改革都需要激励机制起作用,否则无法推进,更何况难度很高的政府改革。激励有“正激励”和“负激励”。对政府改革,“正激励”十分重要,却也需要“负激励”以相辅相成。我认为,减税,并藉此管住政府的“钱袋子”,能够形成对政府改革的“负激励”——“钱袋子”的大小决定政府职能的有限性;“钱袋子”的结构决定政府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减税的“正激励”和“负激励”
  在这次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李剑阁说,大幅度大范围减税当前有空间有必要。他在提案《减税是体制改革、结构转型和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中指出,2003年以来,我国的GDP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0%左右,而财政税收的年增长速度始终比GDP高出10-20个百分点——这不仅在我国历史上罕见,在世界历史上也十分罕见。2012年预算报告草案把中央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确定为9%——如果确实能控制在这一幅度,至少可以给全国企业和居民减少1万亿元的负担,整个经济将出现新的局面。
  这里,“1万亿元”并不是一个的数字,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幅度大范围减税”后,“整个经济将出现新的局面”。我认为,这个“新的局面”既产生于减税对企业和家庭的“正激励”,也产生于减税对政府的“负激励”。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是减间接税,如“营改增”或降低增值税税率,企业成本将下降;如果是减直接税即公司所得税,企业净利润将增加,企业的活力和动力将得到增强。对于家庭而言,无论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使个税征收更加合理,还是调减个税的档次,以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乃至继续提高起征点,都将增加居民消费或储蓄,使他们的福利得以提升。这是人们通常对减税效应的认知。
  我们现在讲的以结构性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是让税制结构更加合理,即更加符合“广税源、低税率、简征收”的一般原则,是“有增有减”的动态过程。例如,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就是一项增税措施。至于对政府改革有“负激励”作用的减税,其基本含义是:,降低税收收入,乃至政府收入在GDP中的占比,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在GDP中的占比;第二,在同一口径上,保持税收收入与GDP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作为“有质量增长”的具体表现,甚至应该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税收收入和GDP的增长。这就是说,随着经济增长,税收收入的总量亦将不断扩大,但其扩大的速度和其在GDP中的比重不能高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否则就无法实现“经济增长是为了不断提高居民福利”这一基本宗旨。而且,在中国现阶段,唯有减税的幅度和范围达到了上述“基本含义”的要求,其倒逼政府改革的“负激励”机制才能真正起作用。
  把税收限度地用于公共服务
  政府改革的一个基本内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这意味着政府规模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有限政府”的一个本质特征,是把有限的税收限度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以结构性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将是基本动力之一。事实表明,在市场经济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如果政府仍然承担大规模经济建设职能,并且为了完成这些职能而过多征税,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民间经济的活力和动力,而且很可能在某些部门某些地方滋生严重的寻租、贪污等腐败行为,进而影响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信力。因此,自觉地大规模大范围减税,和廉政建设息息相关。可以认为,只要在减税这个问题上看到政府的决心和勇气,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深化包括政府改革在内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是大有希望的。
  中国目前减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还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从一些地方和部门已是常态的“年底突击花钱”,足以发现过度预算或不合理预算的严重存在,削减这部分预算,就是减税的空间。又如,过度的“三公消费”在无端耗去大量税收的同时,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遏制“三公消费”将“一石二鸟”,必须加大力度,尽快使其产生明显成效。再如,如果进一步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进一步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由此节省的政府支出也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其对应的也是减税的空间。
  当然,减税只是从流量的角度减少政府占有资源、增加私人占有资源,但根据中国目前的资源占有格局,这是远远不够的。从政府占有资源的实际情况看,还必须从存量的角度,即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和国有资产证券化等,以多样的、具体的途径增强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的减税力度不够,减税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力所能及,任何时候都是减税时机。
  减税,成了两会的一个热词。
  从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那份《减税是体制改革、结构转型和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的提案被誉为今年两会“有分量的提案”,到馒头税引发的民意大讨论,再到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称月薪过万元钱还不够花,看当今10块钱还能买些啥……毫无疑问,减税减负增加收入,理所当然地成为黎民百姓的一大愿望。
  李剑阁的提案直截了当:税收不是越多越好,应用法律形式严格限制政府收税权力。提案称,2003年以来,我国GDP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0%左右,但财政税收的年增长速度始终高于GDP10至20个百分点,这不仅在我国历史上所罕见,在世界历史上也十分罕见。这位63岁的政协委员直言,目前的减税力度不够,大幅度大范围减税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力所能及,任何时候都是减税时机。
  至于馒头税,源自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某面粉公司副总经理潘耀民的一份提案:一个大馒头1.2元,但馒头税的税率却高达17%,这意味着老百姓买馒头的每1元钱就有近2毛的税,这17%实际是生产馒头的增值税。其实,馒头在流转环节还要征营业税(税率3%~5%),生产和销售馒头的企业有利润,还要缴所得税,所有这些,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所以我们买一个馒头,实际税收还不止2毛钱。
  岂止是馒头,在中国,只要是商品,生产环节几乎都征17%的增值税。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就在一次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倒苦水:“联想电脑在国内没办法卖得不贵,有17%的增值税必须加到价格里,并不是要搞价格歧视”。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税,那个税,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才会月收入过万元,钱还不够花;网民才会觉得10元钱的含金量已大幅缩水……
  早在去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解读财政收支时就明确提到,结构减税与收入分配重要。总理说,当前重要的是做好两件事,一件是通过结构性减税支持经济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确保就业;第二件是采取多种措施调节收入分配,改善人民生活。在此前结束的两会记者会上,温总理说:“在我任职的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这个总体方案,首先就是解决好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合理分配。
  有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中国税改要减税负先减间接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基本形成了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主的间接税,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部分财产税等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名义上由企业缴纳,实际都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直接税不能转嫁,由纳税人直接交给政府。而且对企业来说,没有利润就不必缴所得税,对居民来说,月收入3000元以下就不必缴个税,没有多少财产就不必缴财产税。所以直接税是对富人(富企业)征税,而间接税实际是劫贫济富,再穷的人也要吃馒头,而吃一个馒头就要缴17%的税。问题是,目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60%~70%交由中央政府,要减间接税,就得减少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一点是我们可能要面对的。3月11日,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和有关部门探讨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结构性减税是今年社会各界的普遍预期。然而,实体经济尚未冒出减税的火星,资本市场却已在试图点燃减税的火把,颇有些“点错火”的味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3月9日发布的新数据,今年1~2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回落1.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回落3.4个百分点;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2.3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进出口面貌亦显低迷。根据海关总署3月10日发布的数据,今年前两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7.3%,增幅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尤其是2月份,进口增速大幅超过出口,贸易逆差超过300亿美元,创1989年以来的新高,靠净出口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已经结束。
  另外,根据央行发布的2012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2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7107亿元,同比多增1730亿元。但从信贷结构来看,企业贷款主要体现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增长有限,可见投资需求仍然疲弱。此外,一些行业分析师通过调研和推算,发现商业银行月份日均贷款余额不到月末余额的50%,这个数字说明,将近一半的贷款数量是月底各家银行“冲规模”突击出来的数据,实际流向实体经济的贷款规模同比是萎缩了,而不是央行统计数据所显示的“同比多增”。在宽松的政策基调下,存款准备金率一降再降,流动性是增加了,但增加的流动性不是走向实体经济,而是走向虚拟经济,这一段时间的股市“回暖”,应该说跟流动性宽松有着比较直接的关系。
  PPI同比持平,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需求疲软,也进一步证实了实体经济的投资需求仍在探底过程中。在出口滑坡、实体经济持续疲软的宏观环境下,结构性减税是今年社会各界的普遍预期,而结构性减税的重点在于“结构”,什么样的税收结构才能有效实现“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实现经济转型”这一既定的政策目标?换言之,减税究竟该减谁的税?
  真实的成长来自于实体经济的增长,而我国目前的税收现状是,70%的税收来自企业流转税,这些税负后都通过产品的价格通道转嫁给了终消费者,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整个社会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税收机制没有对实业投资起到正向激励作用,是目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而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在刺激虚拟经济的增长,对于活跃证券市场的交易是有利的,对实体经济的复苏却是雪上加霜。   减税是政府投放于市场的重要财政资源,滋养哪块哪块活。就目前的中国经济而言,哪一块是健康增长的基石、需要政府财税政策的扶持?面对大量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也有人说,税收优惠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股权融资环境。而笔者认为,股权融资,如果没有实业经营的业绩作为保障,那只能是沦为圈钱的游戏。长期来看,上市公司业绩成长是证券市场繁荣的基础,救活了实业,股市的生机自然可期。反之,如果税收政策的调整引导资本重金融、轻实业,则必然导致更多的资本流向虚拟经济、推升金融市场泡沫的产生。 减税的目标是要把税收实实在在减下来,舒缓公众的税痛,第二目标才是调整结构。
  财政部12日发布数据,今年1~2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2091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23.89亿元,增长13.1%。包括联想董事长杨元庆、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以及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内的多位代表、委员提交议案和提案建议减税。
  若以水涨船高来形容GDP与税收两者之间的关系,现在的税收收入简直成了“气垫船”,高高地悬浮在水面之上。不论财税部门给出什么样的解释,税收收入远远高于GDP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正如李剑阁所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任何一个老百姓也不能接受。”
  “10根手指已掰完,可是这些税费却还没列举完”,无数小微企业被数不清的税费压得喘不过气来,而发出“依法缴税必死无疑”的哀鸣;公众的感受也好不到哪去,税收高、物价高,月薪过万也不够花,幸福感不足。对此,各界以少有的共识,呼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减税措施,以支持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并以此提高劳动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改善投资与消费比例,改变以出口和投资主导增长的局面。谢国忠等经济学家甚至提出一万亿元的减税额度建议。
  面对企业、公众强烈的减税诉求,财税部门照例提“结构性减税”,譬如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等。事实上,这个“结构性减税”公众早就听得耳朵生茧。在2002年以后财政部门就开始把“结构性减税”挂在嘴边,十年了,结果如何?2000年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2.8%,并呈逐年攀升态势,到2011年接近20%。数据说明,近十年来,“结构性”未见调好,“减税”更未实现。按这种惯性滑行,明年的税收收入又将是一个怎样的局面?不难预料。
  毋庸讳言,我国的税制结构几乎走进死胡同。有专家用三句话来概括:流转税收入占70%,企业缴纳的税收占92%以上,法人直接缴纳的税收占98%。其中流转环节税赋过高,是物价高企的重要推手;企业缴纳比重过大,严重压缩企业生存空间。税制的结构需要调整是无疑的,问题是如何做好这道经济学难题。结构性减税如果像过往一样,只是在税种、税率上零敲碎打、小修小补,动动无伤大雅的“微创手术”,总账不降反升,达不到“轻徭薄赋”、还利于民的减税效果,便没有什么意义。
  减税的目标是要把税收实实在在减下来,舒缓公众的税痛,第二目标才是调整结构。换言之,应在减税的过程中,追求结构性的优化和调整。如果结构性减税难以实现目标,那么应该考虑全面减税的可能性。目前,减税的条件已经具备:一是财政状况良好,具备物质条件,二是企业、公众有诉求,三是各阶层有共识。因此,公众有理由期望政府以更加直接、更大力度、更广面积的减税行动,给广大小微企业松绑,放水养鱼,给个人减税,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从长计议,治税收乱象,必须落实“法定”原则,征哪些税、怎样征、征多少等应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不多收,不乱收,不能因为“鹅毛”越来越丰就拼命拔。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实施结构性减税”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
  经过30余年的经济改革,以目前的经济态势和国家实力看,实施结构性减税既有必要性,也具备了可能性。按照财政部的数字,去年,中国税入已经接近9万亿元,在税收连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仍同比增长22.6%;此外,国家财政收入已经超过10万亿元,增幅达24.8%。这两个数字都远远高于GDP的同期增速。
  经济发展与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关系,如同泽与鱼的关系。是放水养鱼,还是竭泽而渔,是两种不同的捕鱼思路。可以肯定的是,同一个泽塘,放水养鱼的方法,一次性的捕捞量当然比不上竭泽而渔方法的一次性捕捞量。但是,放水养鱼可以常有鱼,从中长期来看,既有规模效益又有经济效益;而竭泽而渔的短期经济效益良好,“一次性”规模效益更显著,不过,其中长期效益则根本无从谈起。“不幸”的是,如果把泽与鱼的关系“还原”到税收和财政收入问题,那么,这恰是一个必须顾及中长期效益的问题。在税收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问题上,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不仅是保证经济增长和国家汲税资源充实的需要,也是维护代际公正、保证中国长远发展的需要。
  去年,中国税入在GDP中的占比已经超过19%。而2000年时,这一数字为12.8%。从经济增长能力和现有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建设规模看,中国完全有必要、也有实力对某些行业和领域实施减税政策,也完全具备了对某些税种及其征收方式做出调整的经济基础。应该明确的是,所谓经济结构调整,自然包括税收结构和征税方法的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讲,税收结构和征税方法的调整,对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可以起到行政干预所起不到的作用。
  比如,现行的增值税税率以及征取的方式,既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经济增长,同时也加重了消费者的间接税赋,抑制了消费的增长。产品的增值税,本是由消费者来实际支付的。但是,现行由税务机关直接向企业征收增值税的汲税方式,相当于既强迫企业先行为消费者垫付了高额的税款,又掩盖了消费者高额赋税的实质。并且,这种不论产品价值是否能够在市场上得到消费者认可、从而终得以实现,都必须“假定”其实现、从而为此垫付税款的方式,也是各地争上项目(实则等于争税源),而不注重市场培育、不注重消费能力增长的重要原因。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消费者应付(增值)税款已经在产品生产地被征收的话,那么,对于征税机构来说,消费者的“油水”也就所剩无几了,其是否购买消费品的意义也就不大了。而这种状况,也是造成所谓“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之一。
  根本的还在于,实施结构性减税,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推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对社会中低收入阶层来说,现行税制结构的直接税比重已经不低,而间接税比重则太高。这一点,随着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以及进出口商品比例向均衡化靠近,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由此,实施结构性减税,也是纳税人意识启蒙、公民意识提高的结果。
  结构性减税意味着什么?有专家计算称,如果今年能够把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那么,这将至少可以给中国企业和国民减少1万亿元的税赋!现在可能是中国实施经济改革的后机会,需要立即减税1万亿元人民币来提高效率。
  2012年的中国将面临近20年来严峻的考验。增长下滑不只是一场修正,也不只是周期性的,而是长达20年的投资与出口增长模式的终结。转向新的增长模式需要痛苦的改革。如果中国拒绝变革,接下来就会经历失败的10年。
  在过去10年中,由于成本较低,中国出口年增长率超过20%,这种成功掩盖了政府部门快速扩张的低效率。全球经济停滞是结构性的。中国出口在未来10年,增长可能会放缓。如果国有部门不收缩,中国将面临低速增长和通胀,即滞胀。
  要避免这种命运,中国必须改革,恢复增长。而重要的措施就是减税。
  过去3年,中国经济的增长太过依赖房地产泡沫和过分昂贵的政府项目,通过向效率高的行业征税来补贴效率低的行业。这可能会在短期内扩大经济,但是将在未来导致危机。名义上的增长,实际上可能仍然是倒退的。经济放缓阻止了经济肿瘤的生长,给中国更多时间来解决结构性问题。
  中央政府现在可以不造成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来增强信心:其一,将房屋的70年产权调整为产权;其二,将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率从45%削减到25%;其三,两年内将社会保障税减少一半。通过这些措施向市场表明中国对待改革的态度是认真的,将会遏制货币贬值。
  效率低下给未来的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威胁。而随着经济吸收低效率成本能力的降低,通胀就更易发生,因为仅有货币扩张才能够通过通胀税支付低效率的成本。中国的通胀历来是政府扩张的副产品。通胀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在中国,一项经常使用的权宜之计就是反腐败运动。我希望这次也能采取这项措施。
  一般而言,赚钱容易就会降低效率。政府部门通过税费和从银行低价借贷,轻易获取了大量收入。这部分过于容易获得的钱导致了政府部门的大规模扩张。减税将会显着刺激经济。随着出口疲软,这将是非常必要之举。通过减少政府浪费来提高效率是当务之急。
  中国需要立即减税1万亿元人民币来提高效率。这可以通过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实现。削减的项目本身就是累赘,1万亿元的减税目标可以通过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降低20%来实现。比如,增值税降低五分之一,将会从现在17%的税率降低至13.5%。
  将个人所得税率削减到25%并不会明显影响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收入在2011年前9个月里只占中国财政总收入的7%。但是,这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有很大影响,对各地的高收入人群有很大吸引力。这些人转向中国,将会提高中国的生产力和国际地位。这一行动可以说是投入少,回报高。
  中国的家庭消费只占GDP的三分之一,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也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55%的水平。物价高是低消费的主要原因。将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减少20%,将肯定能够刺激消费。消费增长额很可能会超过减税额。
  就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选择和成本而言,政府部门的效率低下可谓根深蒂固。现行体系本应通过发改委的审批程序来限制此类低效行为,但显然无济于事。固定资产投资的浪费随处可见。专家评审也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专家从政府领取报酬,他们只说政府想听的观点。
  只有公众监督才能够提高效率。地方政府应当将其各项支出放到网上让全体公民监督。
  国有企业的浪费行为和财政支出不相上下。资本支出的采购是效率低下的源头。国有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为资本支出融资,以此掩盖这种效率低下。只要资本支出保持增长,国有企业似乎就是健康的;一旦降低了资本支出,问题就会浮现。实际上,如果现在的趋势继续维持,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可能会引发一场银行危机。
  中国的现行体系表面上似乎有严格限制。上市公司必须具备设有独立董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实际上这都是表面文章。独立董事通常都来自关系方。监事也完全不监督。中国的国有企业通常都是由有政府后台的人进行管理的,因此在经营决策方面常常会受到政治驱动而做出取悦政府官员的决定。
  改革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率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在当前环境下,已经没有空间继续容忍这种明显的低效率了。如果无所作为,国有企业就会像1998年一样再次陷入危机。2012年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概率非常低,另一方面就是中国经济长期硬着陆的概念非常高。现在看起来可能明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下降的压力比较大;第二就是民营经济在未来几个月面对的挑战继续会非常大;第三个就是来自于欧洲债务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挑战也会比较大。这三个明年主要的风险、因素可能会迫使央行和国务院在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方面不得不有所放松。
  结构性问题导致中国经济长期硬着陆的概率非常高。长期可能指的是未来三至五年的概念。结构性问题很多,我想说两点:个就是税收失控的局面短期看不到有太多的可能性得到改变。不管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或者其它专业委员会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要他们不对行政部门、财政部等等的征税冲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征税冲动做一些限制的话,现在税收相当于GDP三倍的增长趋势在短期之内都难以改变。第二个方面很重要,尽管已经过了改革开放30年,国家作为资产的所有者的比重仍然很重,约为2/3;政府占有中国社会财富的比重也是2/3。基于这两个原因,这就造成了中国经济增长过多的依赖投资,没办法更多的依赖民间消费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国民收入进入政府,越来越多的财产、资产的升值也继续留在政府,而不是留在民间老百姓手里。这种结构性的问题如果不改变的话,长期中国经济硬着陆的前景很难避免。
  国内很多媒体包括专家对于美国经济非常担忧,我认为美国经济短期之内也就是未来两三年不太可能实现快速增长,但是相对于欧盟来说,美国经济的前景比国内认为的好很多。欧盟的经济问题主要是因为欧盟征税很容易,通过欧洲政府花钱更容易。美国是政府花钱比较容易,但是美国政府征税很困难。按照近的数据,欧洲现在国债余额很高,但是平均税负是41%,美国现在的国债也很高,但是美国今年联邦政府加上地方政府的征税比重是24%。如果美国的财政危机真的是走到无路可走的话,美国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只要美国老百姓和政客愿意提高税率,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在过去40年,美国所有的企业税占美国公司利润的百分比为40%左右,到前年美国的企业税下降到只有企业利润的20%,与中国的局面正好相反。按照我初步的估算,去掉通胀的因素,从1995年到2010年中国政府的预算内的财政税收累计翻了10倍。
  很多人认为美国的债务危机、财政危机很严重,但是以下数据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美国今年全年的税负只占GDP的24%,但是中国的比重约为35%,如果美国的征税水平与中国相当,也为35%,那么今年美国的财政赤字基本为零。我们要记住很重要的一点,美国征税很难,而目前中国的税收增长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美国的国债问题事实上并不严重,只要提高税率,美国的财政危机就不会出现。
  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中经常出现“下药过猛”的现象,全国人大、地方政府人大的不作为必然会导致下药过猛。美国国会经常就一些立案达不成协议,很多中国人会觉得美国政府参众两院真是无能。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一个权利受到制约的社会权利机构理应是这样的。它不应该享有随意征税的权利。因为政府的手如果太积极,触动的太多太频繁,必然会造成太多的政策选择上面下药过猛。即使在2008年2009年金融危机很严重的时候,美国政府每次下药都比我们预计的轻。现在媒体非常发达,专家、民众都有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的任何一个政策也会在时间得到传播。但是这也造成一个问题,很多政策在颁布之后,专家、民众没有耐心去等待政策发挥效用的过程。很多人似乎认为怎么没有立竿见影,政策是否有误?其实像我们身体一样,吃了药也需要一段时间调整。这么大的一个经济体昨天才做出的政策选择,怎么可能24小时内整个经济马上发生很大的调整?尤其在中国权利不受制约的大背景之下,专家们千万不要给政府下更多猛药建议的冲动。每一个人给自己提醒一下,也许要给市场看不见的手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财政部昨日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近9万亿,同比增长22.6%,税收占GDP比重超过19%。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8.7%。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建议,目前的税收收入规模相对较高,要达到民富国强的目标就应该藏富于民,应适当进行结构性减税。(《新京报》12月15日)
  实际上,“减税”早在2008年中央经济会就提出了,而且几年来,从增值税试点,出口退税适时调整;到降低消费税,再到多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结构性减税政策接连出台,似成系列。
  然而,从数字来看,四年来国家总税收一直在逐年递增,并且每年以两位数的迅猛增长。
  这也符合民众感受。如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没有感觉税负减轻,税款变少。相反,税收越减越多,似乎已成为普罗大众难以打开的心结。
  既然结构性减税在连年实施,税收为何还越减越多呢?
  原因之一,是税收制度在设计时就植入了“增收”的因子。1994年税制变革时,为舒缓当时财政困境,当时实际征收率仅为50%,这意味着,倘若国家层面要实现5000亿元的收入目标,在只有50%税收实际征收率的条件下,需要事先搭建一个可征收一万亿元的税制大盘子。显然,现行税制自出生起,就预留下巨大的税收增长空间,为以后连年超收埋下了伏笔。
  二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征免条款也逐渐复活。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和个税以及大小非减持征收个税,这些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税种,一个个都被激活了。比如深受舆论和公众关注的房产税,尽管试点初的各种争议已过,但未来扩围仍是焦点。
  另外,国民经济结构过分依赖于制造业,税制架构中以间接税为主,这些因素也是税收逐年增长的推手。
  那么,如何解开税收越减越多的“密码”呢?一是要控制总体税负规模,通过立法的方式,硬性规定为GDP的一个比例;二是更要控制税收增长速度,与GDP同步,以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并且,应清理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工薪阶层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合理配置资源,从而增加企业经济活力,提升国民消费能力,终实现提升民众福祉。2011年,“减税”成为整个年度税务的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产税改革试点、资源税改革及车船税微调,每每“税事”变动,各界无不高度关注,媒体也竞相报道。仔细来看,这些税制变动都透着“减税”的意向。然而,全国税收收入增长仍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
  实际上,“减税”并不是新鲜话题。早在2004年就开始在全国实施结构性减税,从全面取消农业税,再到增值税从东北试点扩大到全国;从出口退税适时调整,再到内外资所得税的统一;从降低消费税,再到多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接连出台,似乎正成为我国税制变革的主旋律。
  然而,7年多过去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大都没有感觉到系列减税所带来的税负减轻、税款变少。相反,我国的税收痛苦指数排名一直名列世界前茅,税收增长速度直线上升。每到年底算收入账时,专家总是站出来,言称税收增长与GDP的增长并非对应的数量关系。如此论调陈旧的说辞,说了多少年。倘若专家们真的让税收与GDP脱钩,既会失去一项重要衡量税负的指标,又可能让税收成为一匹脱缰之马,一路狂奔。
  至于近年来税收之所以呈越减越多的态势,首先是税收制度设计中植入了“增收”的因子。1994年税制变革出台的初衷是舒缓当时财政困境,“增收”则无疑成为制度设计的切入点。囿于征管条件,当时实际征收率仅为50%,这意味着,倘若国家层面要实现5000亿元的收入目标,在只有50%税收实际征收率的条件下,需要事先搭建一个可征收1万亿元的税制大盘子。显然,我国现行税制自出娘胎那天起,就预留下巨大的税收增长空间,为以后连年超收埋下了伏笔。
  随着征管科技的日益进步,实际征收率也随之稳步提升,尤其一些征免条款也跟着经济环境和时间的推移,开始逐渐复活,这更为连年税收任务增长奠定了基础。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和个税以及大小非减持征收个税,这些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税种,一个个都被激活了。
  比如深受舆论和公众关注的房产税,尽管试点初的各种争议已过,但未来扩围仍是焦点。1986年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涵盖经营用房产和自用住房。但在该条例免征条款中有一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这意味着,国家要想全面推行房产税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只有取消免征条款,经国务院审批后,房产税立马可以走遍神州大地。
  从现实语境看,目前我国税负过重,税收增长速度过快,已成为国家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国要控制总体税负规模,参考同类国家的税负,通过立法的方式,硬性规定为GDP的一个比例;同时,更要控制税收增长速度,譬如,硬性规定每年的税收增长速度,要与GDP同步,以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与正义。
  当然,我们在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同时,还要清理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工薪阶层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合理配置资源,从而增加企业经济活力,提升国民消费能力,终实现提升民众福祉,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向前发展。年底总是算账的时候,税收亦不例外。2011年,“减税”成为整个年度的税收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产税改革试点、资源税改革及车船税微调,每每“税事”变动,各界无不高度关注,媒体也竞相报道。仔细来看,这些税制变动都透着 “减税”的意向。然而,全国税收收入增长仍明显高于GDP增长。
  为什么越减税,收上来的税收反而越多?
  间接税不进行大调整,实际减税效果难以显现。百姓关心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这些从大家的腰包里面直接拿走的税收,让人感触深也痛。但是,直接税在我国现行19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率并不高。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10年其占税收总收入仅为6.6%。国家大部分的税收收入,主要源自以增值税为代表的间接税税种, 2010年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达56.7%。虽然间接税不直接向百姓伸手,但是所有的商品与服务无不含税,且税率不低。这种无差别课税特点(只要商品流转就会计税)与相对较高的税率设计(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7%),实实在在地推高了我国的宏观税负。
  举例来讲,大家日常购买的食用油,从原材料开始,到榨取油脂,再到包装上柜销售,每个环节都会根据价格计征税收,后的售价中就包含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等。只要购买食用油所承担的税负就会一样,无论你是哪种收入水平,这就是间接税的无差别课税。同样,在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商品含税相对较低,因政府大部分税收都在收入环节直接收取,收入水平高多缴税,收入水平低少缴税。这样就能够比较好地实现让收入高的群体适当多纳税,收入低的群体税负少一些。然而,直接税制较之间接税制,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征收管理,都更复杂,也更困难。从间接税制走向直接税制需要多方面的准备。比如我国今年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房产税改革试点,遇到的很多难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但我国税制走向直接税的改革方向不会变。
  宏观税负指标,难以全面体现税负轻重。税收收入与GDP之比,曾是多年来衡量税负轻重的关键指标。2011年11月,财政部发言人称,“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6.4%,2009年为25.3%,而2009年世界各国平均水平为36.4%,其中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40.8%,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32.9%。”问题是税收收入是实数,每一笔都有据可查,每一分钱都入账核算,但GDP却只有统计核算的结果。无论GDP是高估还是低估,用一个实际发生额与统计核算值做比较,比率的度存疑,也就难以体现大家对税负的感受。
  实际上,老百姓感受的“税负痛苦程度”还来自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等其他政府收入形式的叠加。每度电里面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吨水里面的污水处理费、每个市场摊位费里面的菜篮子工程基金等等,这些支出反映在日常生活当中,每笔或许并不多,但积累起来的压力依然会有所感受。全面的税负轻重感受,应该是一个综合的结果。
  现有国民经济结构有拉升税收收入的作用。2011年的“减税”集中在了直接税领域和部分间接税领域。对税收贡献的制造业进行减税的举措,并未推出。世界各国经验证明,工业化必然带来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而制造业则是贡献税收的主力。中国目前正处于这个阶段。从历年的统计资料来看,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有着强烈的生产型偏好,倚重制造业纳税。也就是说,只要我国没有走完工业化历程,只要税制结构偏向对工业企业的征收,税收收入还会有持续增长的动力。
  从经济开放的角度,中国制造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符号,这种符号的背后是全球化大生产向中国聚集。无论是商品生产还是服务贸易,在中国走一圈,打上Made in China痕迹的所有产品,都会成为课税对象。每年几万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活动,首先有关税,其次有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如此种种,这些税收也直接计入了税收收入的总额之中,成为税收收入上涨的推力。
  此外,实际通胀水平增加税收收入作用明显。如今,大家终于知道了CPI作为衡量通货膨胀的局限性,那就是不能完整反映整个市场物价的变化。房价、能源价格、服务类价格等在CPI核算中的比重不高,但多年来的价格涨幅却。CPI指数平稳下的税收高速增长,事出有因。
  以房价为例,房屋价格以及租金价格在CPI的比重当中远不及猪肉、粮食高,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讲,这却是大笔开支。契税、营业税及印花税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依据房价确定的税收。近10年来各地房价的高企,令这类税收收入增加明显,压在购房和租房人身上的税负较之以往只多不少。再看看能源价格,如果说天然气、用电的价格还在管控之中,那么燃油价格则是一路飙升。从3元多到5元多再到如今的7元多,持续上涨的燃油价格推高了大家的出行成本。同时,燃油当中所含的资源税、增值税、燃油税附加等税种,也随着燃油价格增长而快速增加。很多勉强买得起车的人,却不太用得起车。不难看出,这些生活中绕不开的商品价格上涨,带动的税收增加,却隐匿于CPI指数之下。
  资本输入是税收收入增加的一大力量。加入WTO10年,中国全面开放的不仅是商品市场还有资本市场。时至今日,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资本输入国。进来的资本要逐利,就要投资。有投资就会有生产、有消费。外部资本输入,形成的生产、经营乃至交易,都进入了我们的国民经济循环。由于税收涉及国民经济各个环节,可分为对资本和劳动课税两种主要形式。这类输入资本的运行自然带来了税收,而随着资本总量的增加,税收收入也将相应增长。于是就不难解释,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上万亿美元进进出出的资本,对税收收入增加的显著作用。
  信息化的征管手段提高了税收征收率。办税服务的信息管理把以前难以征收的税款都收了上来。企业信息可以在税务机关的数据库中全面反映。数据分析下,按年度、按行业和按地区的税收收入比较,能对偷逃税行为进行针对性的预报及纠察。同时,税票的条码化管理,也令以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大为受限。这些都是税收增加的技术原因。
  总之,减税的方向有必要坚持。在结构性减税框架下,呼唤更全面的减税改革,特别是间接税改革。相信减税的效果将逐步显现。此外,高速增加的税金更期待高速增加的优质公共服务来匹配。对教育、医疗和住房这些大问题,税收虽然还没有能力完全承担解决,但是很多方面可以有多的支撑与保障。目前中国正在有效运行中的18个税种,该减哪一个?
  流转税而非其他的税类、增值税而非其他的税种,才是我们应当也可以锁定的主要减税对象。
  企业法人缴纳的税而非居民个人缴纳的税、企业法人缴纳的增值税而非由其缴纳的其他税种,才是我们应当且可以锁定的主要减税对象。
  都说在社会转型期人们达成共识的难度加大,但是,在时下的中国,倒是有一件事让人们的意见出奇地一致。这就是,减税。几乎没有人不对减税一词情有独钟,也几乎没有人在减税问题上存有异议。随着11月9日财政部关于今年前10月财政收入规模以及增长速度相关数据的发布,围绕减税问题的呼声又一次呈现了上扬势头。
  不过,就如税收是由一系列具体的税种所组成的道理一样,减税还是一个总体上的抽象表述,它终究要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具体的人身上。而且,人们所期待的减税,也总是要追求效应极大化的。目标在于效应极大化的减税操作,也终归要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具体的人身上。这里面,有诸多考究,值得细细思量。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减什么税?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中一共有19种税。除去一种税——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免征收之外,有效运行中的税种一共是18个。对于这18个税种,不问青红皂白或眉毛胡子一把抓,统统砍上一刀,比如一律削减百分之几,既不是人们的诉求所在,也与一般常识相违。我们需要做的,是要在这18种税中,选择那些应当削减、可以削减的对象施行减税。
  这件事,要从分类做起。对于这18种税,按大类,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税。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流转税的块头儿,其收入,在2010年,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除此之外的所得税和其他税合计占比,不足30%。故而,从减税效应化的角度出发,减税的主要对象,显然应当锁定份额、收入较多的税类——流转税。
  再往细里看,在流转税类中,它所包括的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也不是平分秋色的。其中,增值税块头儿,它的收入占比,在2010年,是全部税收收入的39.5%。消费税和营业税的收入占比,则分别为9.9%和14.4%。注意到增值税的“扩围”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公布,营业税终归要被增值税“吃掉”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倘若不同时出台其他的配套措施,“扩围”后的增值税收入所占份额,将一下子窜升至50%以上。故而,从减税效应化的立场论,减税的主要对象,无疑应当锁定份额、收入多的税种——增值税。
  如此推论的结果,在时下的中国,流转税而非其他的税类、增值税而非其他的税种,才是我们应当也可以锁定的主要减税对象。
  再一个问题是减哪些人的税?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下的纳税人,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但是,按照2010年的统计情况,以全部税收收入作为百分之百,来自各类纳税人缴纳的收入占比分别为:国有企业14.9%,集体企业1.1%,股份合作企业0.5%,股份公司43.3%,私营企业10.6%,涉外企业21.1%,其他8.5%。立刻可以看出的关于中国税收来源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时下的中国,直接来自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规模不大,占比很低。90%以上的税收收入,来自于企业法人的缴纳。故而,从减税效应化的目的看,减税的主要对象,似乎要锁定份额、收入多的税收来源——企业法人缴纳的税。
  认识到来自居民个人直接缴纳的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来源,又主要是工薪收入水平位于3500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并且,需要减税的居民个人,是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中低收入阶层所承担的税收,又主要是表面上由企业法人缴纳、实际上由广大消费者负担的税收。故而,从减税效应化的初衷论,减税的主要对象,似不应锁定于份额不大、收入也不多的税收来源——个人居民缴纳的税。
  进一步说,企业法人缴纳的税,既有流转税,又有所得税。两者相比,前者是当然的大头儿,在2010年,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后者的占比不高,只有18.8%。在流转税中,如前述的情形,增值税不仅块头儿,而且还要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地盘。故而,从减税效应化的初衷论,减税的主要对象,当然要锁定于企业法人所缴纳的份额、收入多、呈进一步增长态势的税种——增值税。
  将上述的这些因素一一收入视野,可以看出,在时下的中国,企业法人缴纳的税而非居民个人缴纳的税、企业法人缴纳的增值税而非由其缴纳的其他税种,才是我们应当且可以锁定的主要减税对象。
  无论从减什么税来看,还是从减哪些人的税而论,只要是把着眼点聚焦于减税效应化,其结论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以增值税作为主要的减税对象。
  也许纯属巧合,眼下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正在谋划中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恰好给我们提供了启动增值税减税行动的一个极好机会。
  从国内外经济走向看,欧美经济形势恶化所带来的外部不确定性,肯定会对中国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尽管这种不利影响的程度,在总体上不会高于2008年末和2009年初,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且预留一定的政策空间,已在来年的宏观政策选择之列。也就是说,2012年要继续实施以适度扩张为基本取向的积极财政政策。
  从正在谋划中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方案看,它的实施,至少可在三个线索上带来减税效应。其一,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重复征税现象将得以减少,从而减轻税负;其二,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因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营业税税负相对上升现象将趋于减少,从而减轻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税负;其三,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并适用两档新的较低税率,增值税的整体税负水平将趋于下降。
  一方面是经济形势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另一方面是谋划中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又会以各种途径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减税效应,两者合兵一处,并且,以此为基础,将增值税作为重点对象,启动包括税基、税率等要素在内的一系列旨在减税的操作,应当且可以成为我们面对的这一次减税行动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要真正降低企业税负,帮助企业发展,税收就应更科学、合理,这次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能说是向前迈进一步,还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
  2012年1月份开始,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始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上海将作为本次个试点地区,从交通运输行业做起,然后再扩展到高级服务业以及其它的行业。试点地区计划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此举将减轻试点行业的税负,避免重复征税,财税界与企业界猜测这有可能是我国减轻税负的开始。
  两税的差别
  假如现在有ABC 3家商店,A卖了100元的商品给我们消费者,其中80元是从B那儿买来的,而B 40元的成本是从C那儿买来的。如果是营业税,那么就是各缴3%。A缴3元钱,B缴2元4角,C交1元2角,大家都在交,其实,A已经帮B和C缴过了,可是BC还要缴,这就是重复征税。
  如果A100元的售价减去80元的成本,只有增加的20元才缴税,按11%的税率就是2元2角,B用所赚的40元交11%的增值税,相当于交4元4角,C也用所赚的钱去缴11%的增值税,假设C没有成本,那么ABC一共缴了11元的税。营业税虽然是重复扣税,可是他们加在一起却是6.6元,如此看起来营业税比较划得来,可是因为是重复征税,存在不公平。增值税的公平之处在于,只有赚了钱才去缴税。
  但现在营业税一旦改成11%的增值税,就会给小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相反,此次税制的改革对大公司更有利。根据某证券公司的报告,有利的公司分别是亚通公司、东方航空(600115)、海博股份(600708)、锦江集团、上海机场(600009)和上港集团(600018)。对大型企业的税负我们格外重视,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一种进步。
  税改的灵魂
  要真正降低企业税负,帮助企业发展,税收就应更科学、合理,这次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能说是向前迈进一步,还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而这一方面,国外的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用低增值税帮助中小企业。按照国际潮流来看,欧美各国对于中小企业的增值税所采取降低的标准跟我们是不一样的,在德国有三种税,分别是标准税、零税率和优惠税率。零税率用在出口方面,标准税率是一般的交易税率,低税率则给小商小贩,包括农业产品、文化用品、图书报纸、部分医药用品、艺术品、化肥饲料等等46种商品。欧盟9个国家包括比利时、希腊、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英国、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他们的中小企业都要缴5%的增值税。
  第二通过法律限制大型企业。日本的《大店法》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改成《大店立地法》,规定在一个区域只能有两到三家沃尔玛、家乐福,用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给它们留下生存的空间。法国的《卢瓦耶法》和《萨班法》规定,3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要统统到中央政府报批,类似家乐福在中国非常快速的开店在法国是不允许的,其目的也是要保护其他中小企业。德国政府1996年通过一个特别法律叫《闭店法》,规定大超市、大卖场只能在17点之前营业,要把17点之后的这些时间留给小商小贩,让它们有生存空间。英国也有类似的法案来帮助这些小商小贩。
  我对于目前所推行的增值税改革条例等等是乐观其成,这是一个时代的进步。可是欧美各国新的思维是我们目前所没有的。我们的增值税在表面上已经跟国际接轨,但是增值税里面的灵魂却没有接轨。日本、欧美等国透过两个方式来帮助小老百姓,帮助小企业,帮助小商小贩。与国际接轨的增值税税率,对中小企业应大幅降低;第二利用法律限制大企业、大卖场的生存空间,让位于中小企业。
  在我国,中小企业之所以要受到严格的保护,是因为它们的贡献,占到我国85%的税收,贡献了80%的新增就业人口,它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上海作为试点,更要向欧美学习,将民营企业增值税税率和大企业一分为二,用对中小企业实施低增值税税率和相应的法律来帮助它们,使其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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